搬家喇!
親愛的朋友們,
我已經將我的BLOGGER搬到以下網址喇!希望各位可繼續支持!加入我的最愛啦^^
http://www.bloghk.com/blog.php?user=karmenlamlam
P.S.我另外再SEND左個EMAIL俾大家,通知呢個變動。(煩棍@@)^^
謝謝!
勇,不是人人可有的氣勢; 敢,不是人人可有的膽量; 唯有愛,才是人人可有的幸福,它沒有句號,連綿無盡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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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陣子,學校為我們安排了兩節頗有意思的問答大會:一為<姊姊同志>,二為<跨性別人士>,目的是讓我們多了解與傳統社會價值觀背道而馳的"另類"人士。(在我理解而言,說別人是"另類",某程度上已經戴上了有色眼鏡。)在此之前,我誤以為這兩種人的分別只在於未變性和已變性的分別。大家有這樣的同感嗎?或是我孤陋寡聞呢?原來,<跨性別人士>不但在生理上已經和同性戀者不同,而且在心理上是有很大差異的!
先說<姊妹同志>,他們沒錯是會對同性產生像男女之間的愛慕之情,但心裡並不討厭自己的性別,他們只在爭取社會人士對他們的性傾向的認同。相反,<跨性別人士>首先是對自己的性別產生厭惡,即是說對自己的肉體(包括相貌)感到噁心!至於喜歡男人或女人,他們是沒有一定的傾向。(這就是令我驚訝之處-原來變了性的男人是可以再愛上女人?!)再者,他們所爭取的是自身性別(變了之後)的權益,其實只是一個正常人的權利,大至婚姻的權利,法律的保障,就職的機會,小至去厠所的問題。不講不知,原來一個變了性的女人(本性男人)如果去女厠不幸被人發現並報警,雖然不可構成非禮罪,但竟可以告其遊蕩罪!天呀?這是什麼樣的法例?!真是莫須有!由此可見,他們所受的法律保障是何等之薄弱!難怪他們會如此義憤填胸!
還有一點令我也感到戚戚然的,那位F小姐(本性男人)說起從前每天一起床,在鏡中望見自己那幅男人惡相,心裡難受到極點,亦不想抬起頭做人,甚至為了得不到家人對自己想變性的念頭的認同,自殺了兩次!想想看,你拖著一個厭惡的臭皮囊行屍走肉地活了三十幾年,是否生不如死呢?!當時,我望著那個面相怪怪的F小姐,雖不漂亮,但言談之間卻散發著自信的神采!她還透露了自己是一個政府的紀律部人員!問你服未?!還有,她絕對不是妖聲妖氣的!
雖然當時話題都在F小姐身上,但我不得不提A先生(本性女人),這個亦令我十分佩服。何解?原來女人變性比男人變性,生理上是要承受更大的苦楚!(唉!為何身體受苦的總是女人?)A先生說,他為了變成一個真正的男人,前後已動過十多次手術,全身上下除了塊臉,都是疤痕!(我估這是為了建造他那話兒而移植自己的皮膚)呼... 真是(勇)字行頭,誰與倫比?再一次證明女人的毅力可以比男人更為驚天動地!
另外一些有趣的話題:A先生正在等候一個手術,就是讓他可以一掁雄風!有些不識趣的同學問:"點解呀?" 他笑道:"你試下陽萎咪知點解囉!" 哈哈!答得好!F小姐亦打趣說,因為吃了女性荷爾蒙,她也有月事前的煩惱,例如心情鬱結,但就是沒有來潮!
我們就這樣過了坦蕩蕩的兩小時,氣氛融洽。我在想... 在場的每位,嘻笑過後,好奇心滿足後,是否可以真正重新為變性人建立一個全新的形象?不再聯想到人妖打排球﹑泰國人妖騷﹑愛滋病患者等等?他們要的只是一個正向的形象﹑一個普通人的形象!可是我相信在傳統思想掛帥的香港,這個信念還需要時間去做證!
我們都愛自己。
我們與生俱來便有愛生和愛死之本能。
愛生代表我們痛愛自己,為生存為繁衍而作出努力。愛死代表我們隱藏著求摧毀的"魔"心。這亦是愛自己的一種,因為摧毀可推動人類的進化。
例如戰爭。
為何會有以上這堆令人費解的理論?
我突然想到了一個解釋:
我們對自己有兩個使命,一是尋找快樂,二是避免痛苦。一些懂得自憐自愛的人,很難明白為何有些人會飛蛾撲火,自甘墮落?為何不懂尋找快樂?是不是這些人沒有了與生俱來的本能?我在想...可能是他們愛死之本能比較強烈。他們表面上傾向自我摧毀,但心底裡其實極愛自己。他們想藉著摧毀而得到愛,等待一切毀滅後將獲得的進化!他們的思想有別於人,可忘掉自己的存在價值,可捨棄自我的尊嚴,這代表其實他們極忠於自己!因為他們己沒有了社會的價值觀,忽視了道德存在的理性,不在乎別人的想法,眼裡只有自己的一片青天。所以,他們不是想自毀,而是渴望自救!=愛生之本能~為生存作出的努力。
我們與他們在同一天空下,卻活在不同的世界裡。我們不懂他們,他們也不認識我們。誰又能辦對錯?
朋友呀,這個壞消息令我有個預感:
你們的感情已經歷了生﹑老﹑病,現在是時候死了!
或許,是遲了些少。我亦想衷心恭喜!
現在死,還可挽回僅存的少少尊嚴。
這個不難做到:只需隨著一個的結束而結束!
結束過後,去找回自己的存在價值。
這個亦不難做到:因為它一直在你身邊,只是被你遺忘了。
請你幫我將這個預感實現!
* "天長地久"這個虛假的觀念應該被拋開,否則感情的悲劇就不可能消失,因為沒有任何事是永久不變的。
* 女人自由是男人自在的先決條件;而男人自由則是女人自在的必要條件。
* 有親密就會有爭吵,爭吵不是問題,爭吵反而是感情的潤滑劑。唯有當愛不再親密,爭吵才會變成問題。
* 想得到愛,就必須先忘掉自己,把那些你抓住的東西:佔有﹑欲求﹑期待﹑報著......通通都丟掉,而那個遺留下來的就是愛。
* 你並沒有你所抓住的,因為如果你真的擁有,你為什麼要抓住呢?
* 學著放手吧!給你的馬兒開闊一點的草地,這樣牠才不會跑遠。
* 婚姻並不會毀掉浪漫,婚姻更不會毀掉愛情,婚姻會毀掉的是不切實際的愛。
<以上節錄自何權峰的幸福箴言>
還在情埸上打滾的朋友,希望以上能給你一些指示。以下是我個人的領會,希望亦能幫到你們:
* 跳出別人眼光裡的幸福框框,再去看看世界其實很大,你可以看得很遼闊,便明白幸福其實很簡單。
* 不要順從男尊女卑,亦不需發揚大女人主義。建立互愛平等的關係,才是維繫感情的主要條件。
* 感情自身有個度量衡,不在比誰強誰弱,只在比誰比誰用心。
* 男人只需在女人軟弱時候扮演強者;女人亦只需在男人疲倦時扮演強者,其他時候請別"稱霸"了。
* 對愛情,不必渴望至死不渝,不需貪求華麗紛飾,不要沉迷醉生夢死。淡淡的﹑平凡的﹑隨意的,你會漸漸發覺原來感情每天在一點一滴的累積,變成一杯濃得化不開的血,它會與你的生命在連結,在依賴。那永遠不可能割捨的感覺...就是幸福!
最後,希望每個朋友亦能擺脫所有包袱,找到並能享受只屬於自己的幸福。

最近在地鐵站廣告箱內,發現一套快要上畫的港產愛情片<天生一對>的硬照上面,細細地印了一句很有意思的說話。以下,是我特地把它放大了,拿出來和大家分享......
用最好的心情,擁抱最壞的事情!
我估計大家看完這句話後,在腦海裡會馬上浮現或找尋自己那些最壞的事情。接著便想...究竟要壞到怎麼樣的程度,才算是最壞呢?要面對壞的事情已經不容易了,還要去擁抱最壞的它,並且要用最好的心情!多豁達的一句說話!
我在想,不同的人聽了這句話,心裡也有不同的滋味和感受。但大致上相同的是,我們都用了最壞的心情去面對了不一定是最壞的事情。看來... 真正要改造的是... 我們那個脆弱的心靈!
(P.S. 我想我這個討厭到電影院俾錢看港產'廢'片的人,為了這麼一句說話,可能會破戒了!現在我只期望戲中的內容是會和這句說話有關連。不算是太高要求吧?!)